人 天生就是要跑 但我们都跑错了
中国希望在不久后就能成为全球田径场上的常胜军。
这是全国运动会中的比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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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群跑者正等着10公里比赛开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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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16号星期二,一位学员在巴瑞.杰(Barry Jay)带领的?臀与腿课堂上踩着跑步机,地点位于巴瑞在美国纽约的?新训营。
曼哈顿的?心灵循环健身房在清晨和下午都有课程,根据交易员和业务员的说法,巴瑞的新训营和飞轮课十分受到银行家的欢迎,这些人不想让美酒和油腻食物在身上堆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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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otnotes: How Running Makes Us Human
据美国国家地理(撰赛门.沃若 编译:钟慧元):若把跑步视为一种缓慢、如冥想般的训练,而不是当成竞技运动,那跑步能提供的好处本来多更多,作者这么说。
这些日子以来,跑步似乎跟求生没什么关系──大家关心的都是运动手表和燃烧卡路里。
但对我们远古时代的祖先而言,长距离奔跑的能力,是为了要追逐如鸵鸟或羚羊之类的猎物,这给了我们一种演化上的优势──还有很适合坚持到最终的阿基里斯腱。
英国肯特大学的研究者威霸.克雷根-里德(Vybarr Cregan-Reid)在他的新书《注脚:奔跑怎么让我们成为人》(Footnotes: How Running Makes Us Human)中,提醒我们这个常被遗忘的古代。
对他来说,追根究柢,跑步的重点在于自由、抛开那些花俏的配件、并和大自然联结(他说跑步机是?运动的垃圾食物)。
在这通来自伦敦的电话中,这位作者告诉《国家地理》他怎么受自己的爱尔兰舅舅(跑过奥运)所启发,还有他为何相信打赤脚跑步比较自然、也比较不容易受伤。
你绝对能夺得书讯专栏中姓名最特殊的作者大奖。
请跟我们聊聊你自己,还有你是如何一头栽进跑步全球的。
我父母都是爱尔兰人,而威霸这个名字是从爱尔兰名字?芬霸转变而来。
但我为何会叫威霸,是家族谜团。
这个名字的由来有不少故事,但没有一个讲得通的。
我从20出头就开始跑跑停停,但真正开始认真跑步,大概是10到15年前的事情。
我现在已经将近50岁了。
我们家族里就流着跑步的血。
我舅舅名叫吉姆.克雷根(Jim Cregan),他觉得如果要代表英格兰、而不是爱尔兰参赛的话,就不能用这个名字跑,所以他用吉姆.霍根(Jim Hogan)这个名字代表英国参赛。
他来自1930年代的爱尔兰农村,而我外公和外婆觉得他这么爱跑真的是神经病。
但他就这么跑啊跑,大部分时间都打赤脚。
他先后代表爱尔兰和英国参加了两次奥运。
他也在1966年的欧洲冠军赛拿到金牌。
我要自首:我是一个什么运动都喜欢的人,但我就是不爱跑步,说服我吧!
首先我要说的是,你跑的方法可能不对。
大部分的人不喜欢跑步,是因为他们可能有追公车之类的跑步经验。
那样的跑通常很不舒服、几乎会让人想吐。
大部分初学者一受伤就会放弃,因为他们跑太多、也太躁进。
跑步所能提供的好处,多半都是要跑得很慢、很慢才会出现的。
对于把跑步作为一种运动竞技,我也抱持怀疑态度。
本来我们并不需要把跑步作为一种运动来练习,因为这是人类天生就会的一件事、是去接触环境和我们自身思绪的一种方式,也是让人体自行产生脑内啡的一种方法,那根本就像?合法嗑药,不过对我们本来是好的。
你在书里写道:?我们天生就是要跑。
请解释跑步在人类演化方面所扮演的角色,以及这怎么反映在我们的身体构造上。
从人类的趾尖到头顶,有很多构造都是为了要把我们变成优秀的跑者而存在的。
我们有一条特殊韧带,名为颈韧带(nuchal pgament),这条韧带能阻止我们的头往前翻倒。
而人类的脸孔之所以这么扁、牙齿会长在头部这么里面,都是为了要让我们在跑步的时候有很好的重心。
身为两足动物、用两只脚四处移动,就代表我们的身体只有40%会暴露在中午的大恒星下,但大部分哺乳动物都是70%。
这样的结果就是我们比较能保持凉爽。
这一切都有益我们的祖先成为好猎人。
说到短距离冲刺,人类跟其他动物比起来惨不忍睹。
但若是拉到相当距离,我们则比地球上任何一种动物都厉害。
如果要追猎羚羊或斑马,前几百公尺我们只会被远远丢在后面吃土。
但因为我们散热的效率比这些四足动物好太多了,使得我们变成很厉害的长距离猎手。
拥有能分泌脑内啡止痛的神经系统也颇有助益。
现代的这种跑步狂热是何时、又是为何会开始的?
19世纪就开始有人在跑步了,但那时候你不会在街上看到慢跑的人。
本来在发展出基本上需要久坐不动的工作文化之前,人类并不是真的需要运动锻炼,而我们现在的文化就是这样。
再说,跑步既便宜又简单:没人需要去学该如何跑。
在一个工作时间越来越长的文化里,人也越来越没有时间用身体需要的那些动作来滋养自己。
而且20到30年之前,也没有那么多健身房。
你并非自己所谓的典型慢跑者,对吧?事实上你痛恨这种说法。
你不只打赤脚跑步,还激进地抛弃了大部分的科技配件。
为何?
事实上,我的确是慢跑者,但慢跑者一词总令人想到1980年代的粉彩运动服和吸汗带、带着某种柴契尔主义(Thatcherism)和雷根经济学(Reaganomics)的臭味,以及个人主义的种种。
?跑者听起来就比较酷啊,不是吗?打赤脚这故事很长,但我是一个不断反覆受伤的跑者,我学到的正确跑步方式之一,就是把鞋子脱掉。
打赤脚跑对我有用,是因为一旦没有任何衬垫缓冲,你就能直接从地面得到关于自己跑步型态的绝佳触觉回馈。
有衬垫的鞋子让我们可以很糟糕地跑,而打赤脚会告诉我们更多关于周遭全球的事情。
一旦脚上什么都不穿,你脑袋里就会有个像电灯开关一样的东西突然打开。
我喜欢跑步还有另一个理由,我不是为了身体处于良好的状态而跑。
身体处于良好的状态只不过是副作用。
我喜欢的是离线的时光,所以我喜欢真正轻松的跑,不是发疯似的跑。
一旦我开始计算最终一哩跑了多长时间、或是看自己跑了多少步,跑步就不再那么轻松了。
没有人会在冥想一小时以后还去计算自己烧了多少卡路里。
而对我来说,跑步比较像冥想,而不是为了要处于良好的状态。
另一个你讨厌的东西是健身房的跑步机。
请解释一下──还有为何在户外跑步比较好?
跑步机是在19世纪早期发明的,那时候的刑法家想找出比死刑轻一点的刑罚,才想出了这种东西。
所以有足足超过一百年的时间,跑步机是用来折磨人的!作家奥斯卡.王尔德(Oscar Wilde)就是其中之一。
他在1895年入监服劳役两年,结果发现自己每天都要在跑步机上跑长达六小时。
这根本整死了他,因为他出狱三年之后就过世了。
然后又有人帮跑步机做了很厉害的公关工作,消失了约40年之后,跑步机又在二次大战后重新塑造了形象。
对我来说,跑步机就像垃圾食物,食物里所有的好东西,例如纤维、维他命和矿物质之类的,全部被拿掉了,剩下的就是脂肪和糖。
不过,所有能让大众享受运动的事物都应该要好好鼓励,不管是不是科技。
你的书以?我为何跑?为开头,并在一个不太可能的地方结束:底特律。
你在那里找到答案了吗?是什么?
波士顿到处都有人在跑步。
但我待在底特律的那个星期,连一个跑步的人都没看到。
我确定这一定有很多理由,但其中之一绝对是经济因素。
如果你兼两份工作,一定很难找到时间跑步;要不然就是你觉得这个环境不太欢迎慢跑的人。
我希望跑步能尽量自由、尽量民主。
我跑步,是因为跑步给了我太多,让我不可能不爱跑。
跑步能让人更聪明、可以纾解压力,也让人更处于良好的状态。
跑步使我们远离科技,让大脑可以休息,并鼓励创造力。
跑步就是这一切。